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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2O模式需要鼓励,而不是棒喝!

O2O模式需要鼓励,而不是棒喝!
餐饮老板内
道哥下午茶
2015-04-19
2.7万

【导语】

一个新的模式出现总要经历一些挫折,不能因为过程的曲折就否定它前进的方向。如果是为了指出不足,期待行业指正,这没有错。如果只是为了标榜而标榜,就难免惹人嫌了。


这是一场关于O2O的争论,对O2O这个大概念下的一些思考,延展到细分的餐饮行业,一定会给大家一些帮助和信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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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说2014是O2O元年,也有人说2015是O2O元年。不论哪一年是O2O的元年,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,O2O的火爆程度到了谈互联网不谈O2O,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互联网圈的人了。


在这样大热背景下,浇一浇凉水,让真理越辨越明是值得鼓励的。然而前不久笔者看到一篇黄绍麟的《大部分O2O 模式违反互联网经济特性》,题目果然惊艳,内容却有待商榷。细看之下,有种为写而写、哗众取宠之感。既然黄先生“欢迎在思考维度进行讨论”。那笔者就斗胆说两句,烦请黄先生指教则个。



首先,黄先生以外卖配送每份5元的物流成本不可压缩论证O2O配送成本刚性不符合规模经济,并认为规模经济就是互联网经济的最根本特性,所以得出结论:O2O模式不符合互联网经济特性。那么,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呢?



第一,5元的配送成本真的就没有压缩的空间么?


顺着时间轴往后看,如果O2O的用户规模持续扩大,单位区域下的客户量增多,每位配送员可在更少时间内取或送更多包裹,那么,配送成本不就可以得到压缩么?


再顺着时间轴往前看,5年前单位区域内订单量少时,可能10元已经是配送员每一单量下的最低成本,而现今这个成本已经被压缩到了5元,是不是也在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,市场的规模在扩大,配送的成本在减少呢?


况且,在线外卖仅仅是O2O餐饮类别中的一种形态,不代表O2O就只有在线外卖一种模式,其与整个O2O市场数十万亿的市场规模相比,在线外卖简直就是九牛一毛,根本不具有代表性。



第二,物流配送并不是O2O模式中交易的必经环节。


比如用APP叫出租车,叫代驾,叫保洁阿姨,叫上门美甲等,这些服务并不需要物流,其市场份额的扩大,会不断摊薄产品或服务的开发、营销成本。



第三,规模经济真的是互联网经济的最根本特性吗?


规模经济的作用,在大工业时代显现的十分明显。工厂的规模越大,对成本的摊销越薄,越有利于竞争。


可在后工业时代和信息时代,规模不经济的现象却非常普遍,而人们需求的关联性和个性化的深入,需求之间的关联反应和对服务品质的追求,使得人们的付费意愿成为可能。


相对于粗放型、劳动力密集型生产企业,科技互联网企业或以时间消费为主的服务型企业,其固定的管理成本和高效的生产效率,企业生产规模越大,边际成本却越降低,企业盈利能力越强。


比如电影院、KTV,每天营业的时间是固定的,但通常发现,节假日客流高,工作日客流低,电影院不会因为增加了更多人手,客流就节节高升,反而通过降低售价,吸引平日无法在假日观看电影的人来入座。因此,互联网时代是客流规模,不是生产规模。



其次,在问题二中黄先生以家政和婚庆服务为例说明:O2O 模式下新的中间人容易被跳过,所以只有如打车这样随机性的需求,或某些服务频次不高的需求,才可绕过跳单的问题。的确跳单问题在有些O2O企业中存在,一些企业的模式存在问题,就扣一个大帽子,说其违反了互联网经济的特性,这大棒抡起来虎虎生风,但却真难以受力。



第一,如果说2014是O2O元年,那么O2O今年也才一岁,它的商业模式还要摸索。哪个企业解决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,哪个企业就会赢得发展的先机。笔者有幸在O2O专业媒体从业,每看到O2O企业探索新的模式,会用期待的目光关注着他们尝试。


吴伯凡先生曾讲过一个故事,说:当一个市场在找到其正确的模式之前,都是一个黑暗时代——暗无天日,伸手不见五指,人们聚合起来形成公司各自制造属于自己的火把,还经常互相比较谁的火把更大。还有各种媒体、各种论坛、各种第三方每日报道/评比:目前火把最大的十个人是谁,谁又刚刚宣称要成为东半球最大的火把,直到太阳出来了……


第二,各O2O企业在构建平台时也在努力向闭环方向靠拢,关于移动支付、二维码、NFC、蓝牙验证等技术也在不断进步,闭环问题只是时间问题,并不是难倒O2O的大山。跳单问题也只是暂时性问题,把短暂的曲折定性为违反了互联网行业的特性,这结论值得商榷。



然后,黄先生以使用频次低,推出注定有很多O2O服务在推广APP安装的钱最后都打了水瓢,然后得出问题三:低频率的O2O 应用规模做不大。这个逻辑也显得不那么充分。



第一,频次高当然可以提高成交规模,从而增加市场份额。


现实中,也的确有许多APP推广的钱打了水瓢。但二者看起来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。因为频次不是全部,互联网经济的透明性、竞争性、低成本,都在规范和挤压着实体经济。



第二,低频率可能难有回头客,但可以做口碑,可以发展产业链经济。


比如婚嫁,如黄先生所言,一个人也可能用一次就卸载了这个应用。但一方面,这个产业链是很长的,从婚纱、摄影、器材、餐饮、酒店、出行、礼仪等等都是这个产业链上的经济形态,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业务。


另一方面用户体验后,如果效果好可以再推荐给其他朋友。线下门店有店面成本,相较于互联网更多的用工成本,却仍能在低频次的产品经营中长久存在,那么搬到互联网上后,就为什么要因为频次低而做不大呢?这个大的比较对象,应于行业内吧。否则,蚂蚁与大象相比,其意义何在?


最后,2014年,美国家政企业Care.com成功IPO,云家政获蓝驰千万美元A轮融资,主打月嫂服务的懒人家政获千万元A轮融资……如果大部分O2O 模式违反互联网经济特性,比如黄先生在文中多次提到的家政行业,那为什么还有创业者把脑袋削尖了往里面钻,为什么投资人要砸大笔钱投进去?真的是有钱任性吗?


总之,如黄先生文中所言,O2O概念产于欧美,繁荣于中国。


第一,是因为智能手机作为终端的普及;


第二,因为上门服务的劳动力成本低;


第三,因为城市大、地域大、有需求;


第四,因为资本催化。


此外,还有大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和人们对舒适性的追求等等,这些共同催生了人们对O2O模式的期待。这个新兴的模式,需要鼓励,也需要教育,但前提是都要客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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